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建设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锡新发〔2020〕6号)要求,现对无锡高新区(新吴区)2021年度高企认定申报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包含:2021年首次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高新区外整体新迁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首次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企业。
申报要求
申报补贴的企业注册登陆无锡高新区企业服务空间(以下简称“锡新通”,网址http://eswnd.ixinwu.com/)进行系统申报,同时按以下说明上传证明材料:
首次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传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营业执照(如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证书与执照名称不一致,需补充上传工商变更证明及更名后营业执照);
重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传上一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营业执照(如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证书与执照名称不一致,需补充上传工商变更证明及更名后营业执照);
2021年度从高新区外整体新迁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上传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工商变更证明材料;省外整体新迁入高企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江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的高企资格继续有效的公告文件;
首次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企业:上传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营业执照(如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证书与执照名称不一致,需补充上传工商变更证明及更名后营业执照)。
申报程序
申报补贴企业需在截止时间前,按通知要求在“锡新通”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栏”完成网上申报流程。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创中心联系人
黄老师 81002819
周何荐 81008295
认定奖励申报填报说明
1
2
项目名称
一共分4种,要根据申请类型填写,填写达成条件、金额也要对应:
1.2021年新认定高企奖励
2.2021年重新认定高企奖励
3.2021年有效期内高企迁入奖励
4.2021年软件企业首次认定奖励
3
申请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建设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锡新发〔2020〕6号)
4
达成条件(请说明拨付企业)
********公司(全称)2021年被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全称)2021年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全称)于2021年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迁入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公司(全称)于2021年完成首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为有效期内软件企业
5
申报材料附件(pdf扫描件)
1)首次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传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营业执照(如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证书与执照名称不一致,需补充上传工商变更证明及更名后营业执照);
2)重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传上一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营业执照(如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证书与执照名称不一致,需补充上传工商变更证明及更名后营业执照);
3)2021年度从高新区外整体新迁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上传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工商变更证明材料;省外整体新迁入高企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江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的高企资格继续有效的公告文件;
4)首次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企业:上传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营业执照(如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证书与执照名称不一致,需补充上传工商变更证明及更名后营业执照)。
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