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2024-07-10

商务局、综保区管理局、科创中心、招商中心、空港经开区、太科园管理办、各街道办事处、星洲股份、软发公司、微纳公司、生科公司、集成电路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科资发〔2024〕112号),为切实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1. 本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采取项目+若干课题的方式联合攻关。

2.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虚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联合攻关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3.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4年1月1号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中的占比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计划(定向委托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委托项目除外)。

4.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材料应报尽报。网上填报的内容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5. 请各板块遴选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的项目申报,优先推荐科研能力强、拥有有效授权专利、运行管理规范的单位申报,优先推荐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长三角协同研发。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组织方式

请各板块对申报主体和项目材料严格认真把关,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并会同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2024年8月1日前,请将辖区内拟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盖章件)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处,没有板块推荐的申报材料不受理。

 

科技局联系人:钱庆庆

联系电话:81890892

 

附件: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