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2024-08-29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4〕141号)、《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下简称《增补通知》)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7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做好高新区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1.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要求,及时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提交更名材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3. 至2024年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的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需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时间

纸质件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无锡市科技局。

2.企业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光盘外壳需注明企业名称。企业需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中的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和数据光盘一并报送至所属板块。  

四、工作要求

1. 请商务局、综保区管理局、科创中心、招商中心、空港经开区、太科园管理办、各街道办事处、星洲股份、软发公司、微纳公司、生科公司、集成电路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如审核材料过程中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应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附件5)并加盖公章。《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数据光盘(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处909办公室。

2. 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3. 各板块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做好日常管理服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发生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重组、转业和迁移等,企业应及时在全国技先平台提交《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于发生变化之日起15天内报告科技主管部门,如不再符合认定条件,将按流程取消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无锡高新区科技局:钱庆庆 

联系电话:0510-81890892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2.2023年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
3.2023年企业总收入汇总表
4.2023年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
5.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

附件1-5.docx